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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藝術]107學年度第2學期藝文練功房-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音樂練功房研習活動資訊公告

     新北市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藝術領域輔導小組

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藝文練功房」研習計畫

  1. 實施內容與辦理場次:

  • 各場次研習主題與時間:

​     視覺藝術-科技藝術微型教學-光之畫小夜燈:108年3月6日(三) 13:30-16:00

         表演藝術-敎育戲劇跨領域敎學示範與課程設計:108年3月13日(三) 09:00~15:00

         音樂藝術-直笛合奏團的經營指導與簡易編曲108年3月20日(三)13:30~16:00

  • 各場次地點:

  • 視覺藝術練功房:地點:永和國中信義三樓美術教室二 (新北市立永和區國中路 111 號)

  • 表演藝術練功房:地點:竹圍高中綜合大樓5樓柔道館 (新北市淡水區竹林路35號)

  • 音樂藝術練功房:地點:新北市立光復高中風采樓5樓音樂教室二 (新北市板橋區光環路一段7號)

  • 各場次課程內容:

社群

練功房師資\社群輔導員

練功房主題

時間/上課地點

課程簡介

注意事項

視覺藝術練功房

講師:永和國中Dschool 高靖岳老師        簡蘭老師

 

社群輔導員:

張綺真、簡蘭

科技藝術微型教學: “光之畫”小夜燈製 作

時間:

108年3月6日(三) 13:30~16:00

 

地點:永和國中信義三樓 美術教室二

地址: 新北市立永和區國中路 111

(研習學校不便提供車位,建議可停福和國中收費停車場)

  1. 美感生活提案的素養導向 課程設計

  2. 以 LED 線燈視為藝術創作元素,成為型塑美感生活的實用品。

  3. 微型教學:由永和國中D-SCHOOL藝術與科技領域現場教師指導實作教學之微型教學形式,可提供。

限額開放全市教師

參與名額:  20

 

備註:

  1. 線燈電池材料費100元/人,請於研習當場繳交。

  2. 學員自備棉紙與水墨用具等繪畫材料。

表演藝術練功房

講師:國立台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

張麗玉副教授

 

社群輔導員:

施芳婷、葉瀞憶、張晨昕

敎育戲劇跨領域敎學示範與課程設計

時間:

108年3月13日

(三) 9:00~15:00

 

 

地點:

竹圍高中綜合大樓5樓柔道館

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竹林路35

  1. 教育戲劇與核心素養

  2. 跨領域教學設計原則

  3. 敎育戲劇跨領域敎學示範與實作

 

限額開放全市教師

參與名額:  25

 

備註:

  1. 請著方便活動之服裝。

  2. 表藝練功房為全日研習(9:00~15:00),研習場地可代訂便當(80元/份)

音樂練功房

講師:

新竹縣、桃園市、板橋區教師直笛團指揮

沈茂枝老師

 

社群輔導員:

戴慧冕、呂珮鈺

直笛合奏團的經營指導與簡易編曲

時間:

108年3月20日(三)13:30-16:00

 

地點:

新北市立光復高中風采樓5樓音樂教室2

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光環路一段7

1.直笛基本功的重要性

2.直笛合奏團經營與指導

3.直笛合奏簡易編曲

限額開放全市教師

參與名額:  20

 

備註:

*請攜帶直笛及小鏡子(直笛SATB 4把為佳,至少要攜帶

SA 2把直笛)

 

  • 報名方式: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研習時間前一週截止,請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之「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參加,若因故無法參與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三天取消報名,以免影響其他教師進修權益。

  • 實施研習時數: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2~3小時(視課程時間而定)。

  • 本市教育局同意參與研習教師及工作人員講師公假課務排代參與研習,因課程名額有限與推廣普及考量,每場次練功房以每校一位參與1次練功房課程為原則,鼓勵參與學員於校內分享所學。

  • 研習經費:本計劃所需經費由本市國教輔導團團務運作相關經費支應,教師鐘點費與場地設備租借全額補助,惟材料費請自行負擔並於課程當日繳交。

  • 本案聯絡人:新北市國中藝術與人文輔導小組專任輔導員張綺真老師

電話:(02)28091557分機154,電子信箱qizhen@zwhs.ntpc.edu.tw。

 

注意事項:

  • 為配合本市節能減碳政策,請參加教師自備環保杯。
  • 本研習未提供午餐。
  • 因研習場地各場次時間不同請依時間地點參與研習並盡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 因材料與場地的限制,報名截止或人數已到達,不再提供現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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